喔賣尬!!今天睡過頭。完全沒聽到設定在四點半的鬧鐘,等電話再響起來時,已經快五點半了,同事叫我起床。驚醒的我,開始以跑百米的速度刷牙洗臉吹頭髮,換好衣服後,把鑰匙、錢包、手機通通丟進包包裡,然後又提起了瑜珈袋,再衝到廚房冰箱拿昨天準備好的午餐,穿上平底涼鞋,就出門了。

我住的地方距離辦公室平日以逛大街的方式要走十五分鐘,集中火力衝刺只要十分鐘。在大清晨疏疏嚷嚷的車陣中,我抄了小路,腳下的平底鞋讓我可以穩定快速的步伐,快速地向目的地前進,不會有不小心卡到、扭到、或是任何穿有跟鞋在奔跑時的窘狀。距離起床後二十分鐘,我終於刷卡進了辦公室。平底鞋的好,真的是要睡過頭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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